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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黄山市屯溪区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公告

时间:
2021-02-26 11:33:04
作者:
汪老师
阅读:
来源:
安徽教师资格证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中共安徽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教师招聘制度落实市县中小学教师招聘主体责任的通知》(皖教秘师〔2020〕90号)、《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完善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的通知》(皖教〔2019〕29号)和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贯彻落实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皖人社秘〔2020〕73号)规定和要求,现就黄山市屯溪区招聘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规范,分工负责。

  二、招聘岗位计划

  黄山市屯溪区2021年度小学新任教师招聘岗位计划共9名(见附件1)。招聘岗位计划等信息在屯溪区人民政府网“教育服务”板块的公示公告栏目(http://www.ahtxq.gov.cn/bsfw/bmfw/jyfw/gsgg/index.html)、屯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公开网(http://www.ahtxq.gov.cn/zwgk/public/column/6616017?type=4&action=list)发布。

  在2021年度屯溪区小学教师公开招聘计划中安排部分招聘计划,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持有省级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21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19年、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1年后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19年、2020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及职业道德。

  (三)具有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含具备有效《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2021年5月底前可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或证书编号的人员)。

  (四)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五)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其中涉及“年龄条件”的,如“30周岁以下”为“1990年3月5日(含)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工作(或教学)经历要求,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31日。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可以累计。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或教学)经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教育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方式及时间。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安徽省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网(http://jszp.ahzsks.cn),以下简称“教师考试网”)。报名时间为3月5日8:00至3月9日18:00,逾期不再补报。

  2.报名需录入的信息。报考人员登录“教师考试网”进行报名,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个人基本情况、教育经历等信息,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

  3.有关要求

  (1)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2)每位报考人员全区范围内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3)报考人员应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不适宜参加统一考试的考生,不予参加考试。

  (二)网上资格审查

  1.报考人员进行网上报名的同时,资格审查工作人员对照招聘条件逐人进行资格审查,于3月10日12:00前完成。

  2.报考人员报名后至3月10日可随时登录“教师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期间3月9日18:00至21:00网站数据维护,考生请勿登陆)。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在3月10日12:00时前改报。

  (三)报名确认

  1.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即可登陆“教师考试网”通过网上银行支付平台缴纳笔试费用, 进行报名确认。缴费截止日期为3月10日23:00前(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

  2.资格审查并网上缴费结束后,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之比应不低于3: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计划数。所报岗位因报名人数不足被取消的,报考人员可在3月12日8:00至12:00进行一次改报,逾期不再受理。对于改报的报考人员,审核工作人员应于3月12日12:00前完成资格审查,截止时间后审核未通过或放弃的,后期退费。

  3.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统考笔试费用的政策。此类人员报名后,先实行网上确认和网上缴费。2021年3月29—30日期间(截止3月30日17:30),由黄山市教育考试院统一办理全市减免笔试考试费用的审核确认手续。办理减免手续时,报考人员应将以下证明材料拍照后发送至电子邮箱(307880173@QQ.com):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区县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和低保证;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区县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上述人员均须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四)统一笔试

  笔试由黄山市教育局、黄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

  1.笔试科目和内容

  笔试为《教育综合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两科,所有考生均需参加。

  笔试范围以《安徽省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统一笔试考试大纲》(见附件2)为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21年3月28日上午 9:00—11:30 《学科专业知识》,下午14:00—16:00 《教育综合知识》。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查并成功网上缴费的报考人员可于3月25日8:00至3月27日18:00登录“教师考试网”打印笔试准考证。

  3.笔试成绩计算

  笔试每科满分为120分,按《学科专业知识》占60%、《教育综合知识》占40%合成笔试成绩。设定合成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或考生有一科无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4.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在屯溪区人民政府网“教育服务”板块的公示公告栏目发布。

  报考非定向招聘岗位(含面向高校毕业生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上述人员于3月31日—4月1日正常上班时间携带相关材料到屯溪区教育局办公室申报加分事宜。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计划”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服务期须满2年及以上)。

  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由区教育局办公室留存材料备查,并报黄山市教育局汇总,由黄山市教育局统一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报送市教育考试机构,按规定程序将笔试合成成绩增加2分。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岗位的人员,不再实行加分政策。

  (五)现场资格复审

  岗位资格复审对象、具体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等事宜在屯溪区人民政府网“教育服务”板块的公示公告栏目提前公告。

  岗位资格复审工作由屯溪区教育和人社部门具体负责。资格复审对象为拟参加专业测试人员,以学校为单位,分学科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3:1比例确定进入专业测试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位报考人员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参加专业测试人员按规定接受资格复审,同时提供招聘公告中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等材料进行审验。对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发放专业测试通知书。经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在规定时间内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位报考人员成绩相同,并列进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其中:

  (1)属全日制2021年应届毕业生的,还须提供省级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其中,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还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2)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1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还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1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3)属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报考“高校毕业生”岗位的,还须根据其身份,相应提供其档案等相关材料所在单位证明,或服务基层项目相关证明材料,或退役大学生士兵相关证明材料,以及本人关于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4)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在编公务员(含参公)须提供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5)属已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且在2021年5月底前可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凭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的包含姓名、身份证号码及教师资格证书号码的书面证明办理报考资格复审。

  相关要求等事宜具体以资格复审公告为准。

  (六)专业测试

  岗位专业测试工作由屯溪区教育局负责,专业测试方案、考官遴选经屯溪区人社局核准,具体专业测试工作由区教育局会同区人社局组织实施。

  专业测试满分为100分,采取试讲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水平和综合素质能力、仪表举止等。设定专业测试最低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专业测试工作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按照与公布的岗位招聘计划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拟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名单。总成绩=(学科专业知识成绩×60%+教育综合知识成绩×40%)÷1.2×60%+专业测试成绩×40%,在统计过程中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情况,则依次以报考人员的专业测试成绩,笔试中“学科专业知识”成绩、“教育综合知识”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考生各科目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七)体检与考察

  屯溪区教育局对拟参加体检、考察人员按规定要求组织统一体检及考察。体检须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体检时须有纪检监察人员现场监督。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应当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组,考察中广泛听取意见并查阅相关档案资料,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查询平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专栏(http://zxgk.court.gov.cn)。

  对考察、体检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考察递补各不超过两次。

  (八)公示与聘用

  按照规定在屯溪区人民政府网“教育服务”板块的公示公告栏目、屯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公开网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为一周。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按照规定程序将有关材料报人社部门核准,办理报批相关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公示后不再递补。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等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屯溪区教育局、屯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招聘有关政策及笔试、专业测试、体检、考察等后续信息,请考生及时登陆屯溪区人民政府网“教育服务”板块的公示公告栏目查询。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屯溪区教育、人社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资格审查相关事宜咨询电话:

  0559-2596226(屯溪区教育局办公室)

  报名技术问题及考务咨询电话:

  0559-2542346(黄山市教育考试院)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0559-2596226(屯溪区教育局办公室)

  0559-2596311(屯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管股)

  监督举报电话:

  0559-2596076(区纪委监委驻区政府办纪检监察组)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工作日8:00-12:00,14:30-17:30)使用。

  特此公告。

 

黄山市屯溪区2021年度小学新任教师招聘岗位计划.doc

  屯溪区教育局        屯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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