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永红路小学2021年公开选用优秀教师公告
- 时间:
- 2021-03-16 15:39:05
- 作者:
- 汪老师
- 阅读:
- 来源:
- 安徽教师资格证
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师德修养和奉献精神,任现职教师近三年考核合格以上。
2.取得国家承认的专科及以上学历,且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选报语文学科的普通话需是二级甲等及以上。
3.年龄40周岁及以下(1980年4月10日以后出生)。国务院批准的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享受省级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省级特级教师、省教坛新星等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1975年4月10日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符合省教育厅《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规定。
5.任现职教师选报的,需为在编人员,且报名时需提供学校及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二.资质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学科优秀人才,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且所获奖项的学科需和参加选用学科一致 (资格、荣誉称号认定时间为报名截止日) 。
1.中小学特级教师;
2.省级教坛新星;
3.地市级教坛新星或学科带头人;
4.地市级以上课堂教学评比一等奖;
5.地市级以上骨干教师且具备县区级教坛新星称号或者课堂教学评比一等奖;
6.教育类博士;
7.教育部直属 6 所师范类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 大学、西南大学)优秀应届全日制本科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8.具备相应教师资格证的985高校优秀应届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庐阳区管理的在职在编教师和2009年以来经人社部门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选聘的教师;
2.已参加2020年庐阳区公开选聘教育人才且在录用公示后放弃岗位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5.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6.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法律规定不得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
请有意参与选用的老师请于2021年4月16日17时前将学科、姓名、性别、年龄、职称、通讯地址、联系电话、获得荣誉(需证书原件拍照)等相关信息打包发送至2473130308@qq.com,过时不接受报名。
联系人:娄老师 19955161887 罗老师 17755196217
合肥市永红路小学
2021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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