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滁州教师资格认定条件是什么?
- 时间:
- 2020-05-08 10:49:25
- 作者:
- 邹老师
- 阅读:
- 来源:
- 安徽教师资格证
问:2020年滁州教师资格认定条件是什么?
答:虽然2020年滁州教师资格认定公告还未公布,但是根据2019年的信息,可以了解到2020年滁州教师资格认定条件。
一、滁州认定对象:
面向社会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对象是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在有效期内)或符合直接认定条件的人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均可申请:
1、户籍在滁州市的人员;
2、持有有效滁州市居住证的人员;
3、滁州市内普通高等学校的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含户籍未迁至滁州市内就读学校的);
4、滁州市户籍、就读于外省(市、区)普通高等学校的全日制在读研究生;
5、持有有效滁州市公安机关签发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有效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滁州市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
6、驻滁州市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三、滁州教资认定相关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
3、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并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4、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其中,申请高中、中职语文教师资格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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