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中小学教师招聘笔试考场规则
- 时间:
- 2021-03-24 10:56:52
- 作者:
- 汪老师
- 阅读:
- 来源:
- 安徽教师资格证
2、考生入场除必要的文具,如2B铅笔、0.5毫米的黑色墨水签字笔、橡皮擦、三角板、圆规及科目考试大纲要求的文具外,禁止携带任何与考试无关的物品进入考场,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如手机等)。考场内不得相互借用文具。
3、考生入场后,按要求接受违禁物品检查,签到并对号入座,将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放在课桌座号贴旁,以便核验。不在规定的座位考试成绩无效。
4、统一开考信号发出后才能开始答题。
5、开考15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准交卷出场,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
6、考生领到试题卷和答题卷后,须在答题前将姓名、准考证号、座号等信息填写到指定位置。仔细核对答题卷上粘贴的条形码信息与考生信息是否一致。凡漏填、错填或字迹不清、无法辩认的答题卷一律作废。
7、考生必须严格按要求用0.5毫米的黑色墨水签字笔书写(有特殊要求,如绘画作图除外)。考生务必在答题卷上答题,在试题卷上答题是无效的。答题卷上禁止使用涂改液和修正带,不得在规定区域外答题或使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不准在答题卷上做任何与答题无关的标记,不按要求作答的,其作答无效。
8、考生遇试题卷、答题卷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不清等问题可举手询问,监考人员应当众答复;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人员询问。
9、考生在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不准偷看、抄袭;不准夹带、替考或换卷;不准吸烟。
10、考生离开考场必须交卷,不得携带试题卷、答题卷和草稿纸离开考场。离开考场后不准在考场附近逗留和交谈。考试结束铃声响后考生应立即停止答题,并将试题卷、答题卷、草稿纸整理好,待监考人员允许后方可离场。
11、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人员进行正常工作。监考人员有权对考场内发生的问题按规定作出处理。对扰乱考场秩序、恐吓或威胁监考人员人身安全的考生将移交公安机关追究责任,并通知其所在单位。
12、对违纪、作弊的考生,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涉嫌违法的,由考点或教育考试机构移送当地公安机关,按照有关法规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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