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庐阳区2018年中小学教师招聘专业测试资格复审公告
- 时间:
- 2018-12-21 15:53:31
- 作者:
- 陈老师
- 阅读:
- 来源:
- 安徽教师资格证
根据《2018年度安徽省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公告》规定,现将庐阳区中小学教师招聘专业测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业测试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时间地点资格复审组别资格复审招聘岗位
2018年7月30日
(上午8:00—11:00;下午14:30—17:00 )庐阳区教体局5楼小礼堂
(濉溪路295号,北一环与亳州路交口往东200米,
合肥市长江路第二小学栢景湾校区旁)一组初中语文、初中数学、初中英语
二组初中 政治、初中历史、初中心理健康教育、小学语文A组
三组小学语文B组、小学语文C组
四组小学语文D组、小学语文E组
五组小学语文F组、小学语文G组
六组小学语文H组、小学语文I组、小学数学F组
七组小学音乐A组、B组、C组、D组
八组小学体育A组、B组、D组、E组、G组、I组、J组
2018年7月31日
(上午8:00—11:00;下午14:30—17:00 )庐阳区教体局三楼会议室
(濉溪路295号,北一环与亳州路交口往东200米,
合肥市长江路第二小学栢景湾校区旁)九组小学数学A组、小学数学B组
十组小学数学C组、小学数学D组、小学数学E组
十一组小学英语A组、小学英语B组、小学美术A组
庐阳区教体局五楼小会议室
(濉溪路295号,北一环与亳州路交口往东200米,
合肥市长江路第二小学栢景湾校区旁)十二组小学美术B组、小学信息技术A组、小学信息技术B组、小学科学
十三组初中体育A组、初中体育B组、
初中信息技术、初中音乐、初中物理、
初中化学、初中地理、初中生物
二、专业测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见附表)
三、须知事项
1.请参加资格复审考生登陆网站报名系统打印本人资格复审表,携带至资格复审现场。
2.专业测试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携带以下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属全日制2018年应届毕业生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生证原件、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
(2)属社会人员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证书原件、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等材料。
(3)属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岗位的人员,须提供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等材料。
退役士兵提供入伍和退役相关证明材料。
(4)属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的,除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外,还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机关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5)报考中小学语文教师岗位的考生,需携带普通话二甲及以上证书及复印件;报考中学教师岗位的考生,需携带学位证书;报考岗位有专业要求的考生,需提供该专业的相关证件;其他有特殊岗位需求的考生同时提供相关证件。
上述人员中,属已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且参加2018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在2018年7月底前可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凭市、县(市、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的包含姓名、身份证号码及教师资格证书号码的书面证明办理报考资格复审;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8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8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及有关证件材料办理报考资格复审。
3.若本人不能亲自前来办理,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但必须由考生本人向委托人提供书面委托书、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及其他按要求需要提供的证书,被委托人需携带个人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
4.对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发放专业测试通知书。经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在规定时间内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位报考人员成绩相同,并列进入)。递补人员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通过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每人缴纳80元专业测试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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