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下半年黄山市黄山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 时间:
- 2022-10-13 10:01:01
- 作者:
- 曾老师
- 阅读:
- 来源:
- 安徽教师资格证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安徽省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和《黄山市教育局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等精神,围绕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统一部署,为做好2022年下半年我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对象
黄山区教育局2022年下半年面向社会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对象是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或符合安徽省直接认定条件的人员,包括:
(一)户籍在黄山区内的人员;
(二)持有有效黄山区居住证的人员;
(三)就读于外省(市、区)普通高等学校、户籍在黄山区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和全日制专升本在读本科生;
(四)驻黄山区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五)持有有效黄山区公安机关签发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有效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黄山区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
二、时间安排
网上报名时间:全省统一安排为10月10日至10月31日17时(网站关闭系统维护时间除外)。
体检时间:10月17日至11月8日;
现场确认时间:11月9日至11月11日。
三、认定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认定过程中,黄山区教育局将对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情况进行核查,根据查询结果和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作出认定结论。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 教育部 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高检发〔2020〕14号),在认定教师资格前,对经准入查询发现有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不予认定。
(二)符合安徽省直接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员,申请教师资格应当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
持有《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申请人员,申请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皖教师〔2013〕9号)规定的相应学历,即: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或学前教育专业中等师范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三)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并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等体检相关通知可在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页面(http://jszg.hfnu.edu.cn)“政策法规”搜索查看。
(四)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其中,申请中职、中小学语文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申请小学全科教师资格且将从事小学语文学科教学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
(五)普通话证书在安徽省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目前不设有效期。
安徽省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方式、报名时间,普通话证书遗失补办等常见问题汇总可登录“安徽语言文字培训测试网”(http://ahywpc.ahedu.gov.cn/showarticle.asp?id=1063)相关页面查看。
四、认定流程
(一)网上申报
1.网上报申报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全省统一安排为10月10日至10月31日17时(网站关闭系统维护时间除外)。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网上注册、报名。
2.网上申报注意事项
(1)牢记个人注册信息,以确保能够在网报时限内正常登录认定申报系统及时更正错误信息。中小学教师资格网上报名由阅读网上申报协议、填写身份信息、选择认定机构、填写认定信息、确认申报信息、阅读注意事项、提交认定申请、申报提醒等步骤组成,报名完成时,在“申报提醒”界面会以红色字体提示“报名成功”,同时生成报名号。报名成功后,在业务平台页面,找到“教师资格认定信息”模块,点击其右侧的“查询报名信息”按钮,将会出现本次报名信息。在“操作”选项下,可以查看、修改报名信息。报名操作流程详细介绍,可以在“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使用帮助”栏目下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并查看。
(2)严格按照网页上的要求规范填写申报信息,经确认无误后方可提交。电子照片上传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上传格式为JPG格式,小于190K,分辨率宽度大于290像素并小于300像素,高度大于408像素并小于418像素,须与办理教师资格证书照片同版,不要求与考试报名时为同板)。
(3)请点击个人承诺书图片,通过手机浏览器、微信、支付宝或其他扫码工具扫描页面中弹出的二维码,并在手机端手写签名。提交签名后,点击网页端的“已提交”按钮,查看签名合成后的效果。如需修改,可点击合成后的图片,重新获取二维码。
(4)在我区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人员,在网上申报过程中,选择“认定机构”和“现场确认点”时应选择“黄山区教育局”。网上申报成功后,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将相关申请材料送达黄山区数据资源管理局二楼教育局窗口(翡翠路法院旁边)进行现场确认。联系电话0559-8530277,0559-8580361。
(二)体检安排
网上报名成功后,申请人下载《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自行前往体检。
体检表见附件,双面打印,在表中粘帖相片处粘帖与网上申报时提供的电子相片同版的一寸普通相片。体检表上的结论应明确填写“合格”或“不合格”,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体检结论当前认定批次有效),体检表上的照片务必加盖体检医院相关公章方为有效。不符合以上要求的体检表一律不予受理。
本次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申请人须到认定机构指定医院参加体检。黄山区教育局指定的体检医院为黄山市黄山人民医院(黄山市黄山人民医院门诊楼三楼体检科,联系电话:0559-8539905),体检时间为2022年10月17日至11月8日。申请人员务必携带身份证和报名时同底同版一寸照片于规定时间内自行前往黄山市黄山人民医院进行体检(周一至周五上午8:00开始,下午不安排体检。空腹体检,体检前24小时要求禁酒)。
体检时须落实疫情防控要求,申请人在体检前申领“安康码”,体检当天“安康码”为绿码,“行程码”无异常,安徽省外及省内疫情发生地来黄人员,需提前向到达地社区(村)报备,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后,提供48小时内核酸阴性报告下方可体检,并佩戴口罩、接受现场测量体温。具体防疫要求以我区防疫部门实时政策为准。
(三)现场确认
申请人在网上申报完成后,应及时查阅黄山区教育局在黄山区人民政府网站首页左下角“便民服务”中的“教育领域”版块“公告公示”栏中上发布的认定公告,在规定时间内前往公告中指定的现场确认点提交相关申请材料,服从疫情防控安排,有序进行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
申请人须在11月9日至11月11日前往黄山区数据资源管理局二楼教育局窗口(翡翠路法院旁边,联系电话0559-8530277,0559-8580361。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提交相关材料。按当前疫情防控要求,申请人在现场确认前申领“安康码”,确认当天“安康码”为绿码,“行程码”无异常,安徽省外及省内疫情发生地来黄人员,需提前向到达地社区(村)报备,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后,提供48小时内核酸阴性报告,并佩戴口罩且经现场测量体温额温≤36.8℃(或腋温≤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行现场确认。具体防疫要求以我区防疫部门实时政策为准。
2.现场确认提交材料
现场确认时须提交的材料如下:
(1)身份证(在有效期内)原件。
(2)户口簿原件,或黄山区居住证原件,或学生证原件。
向户籍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的,提供户口簿原件;
向居住证签发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的,提供有效居住证原件;
驻黄山区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由所属部队相关部门出具的申请人隶属该驻黄山区部队的人事关系证明。
港澳台居民需提供有效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
(3)学历证书原件(经在线核验通过的,现场确认时无需提供)。
申请人的高等教育学历信息不能通过系统比对的,现场确认需同时提供学历证书原件、通过学信网查验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机构(省政务服务中心安徽省教育厅窗口,联系电话0551-62999735)查验后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持有港澳台学历的申请人,现场确认时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持有国外学历的申请人,现场确认时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经在线核验通过的,现场确认时无需提供),否则应提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5)《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经在线核验通过的,现场确认时无需提供),否则应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原件。
符合《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政策解释口径》(见附件1)直接认定条件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师范专业毕业生须提交本人人事档案中由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毕业生成绩登记表(含在学期间修学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成绩)、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复印件各一份,并加盖档案管理机构(部门)印章。
(6)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
(7)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标准证件照,与网上报名电子照片同版,请用铅笔在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字迹要求工整清晰,用于办理教师资格证书)。
(8)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须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如港澳居民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需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提供函件的,与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联系出具。
(四)审查认定
黄山区教育局在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日起30个法定工作日内做出资格认定结论,并在黄山区人民政府网站首页左下角“便民服务”中的“教育领域”版块“公告公示”栏中进行公示。
(五)颁发证书
经认定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应按照黄山区教育局的通知要求,按时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份,其中《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需递交给本人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归入本人人事档案。证书领取地点黄山区数据资源管理局二楼教育局窗口(翡翠路法院旁边,0559-8580361。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五、其他事项
(一)整个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过程中,所有环节涉及的事项均在黄山区人民政府网站首页左下角“便民服务”中的“教育领域”版块“公告公示”中发布相关通知公告,请各位申请人予以密切关注,并严格按照黄山区教育局发布的通知公告要求操作。
(二)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三)纳入免试认定改革范围内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凭《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免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程序不变。
(四)符合安徽省直接认定条件的人员,指截止到2013年12月31日在校就读和已经毕业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师范专业学生,可以按原办法直接申请认定任教学科与其所学专业相一致的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任教学科与其所学专业不一致的教师资格时,须参加国家教师资格考试。
(五)符合申请条件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全日制专升本在读本科生,须使用已经取得的合格学历申请认定。
(六)根据《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政策解释口径》第七条,妊娠期的申请人可免检孕妇不宜的体检项目,在其他可检测项目合格的情况下,视为体检合格,但需由主检医生在体检表上签署妊娠情况说明。申请人在提交体检合格证明时需附上妊娠反应为阳性的检测报告或围产检查档案等证明材料。
(七)公告中提及的安徽省相关政策文件可前往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网页(http://jszg.hfnu.edu.cn/)查看。
附件1:1.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政策解释口径.pdf
黄山区教育局
2022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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