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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市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时间:
2022-04-18 17:54:02
作者:
潘老师
阅读:
来源:
安徽教师资格证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和《安徽省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等精神,围绕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统一部署,按照减证便民和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为做好2022年上半年我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黄山市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一、认定范围对象

  黄山市教育局2022年上半年面向社会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各区县教育局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对象是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或符合安徽省直接认定条件的人员,包括:

  (一)户籍在黄山市内的人员;

  (二)持有有效黄山市居住证的人员;

  (三)黄山市内普通大中专院校2022届全日制毕业生、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和全日制专升本在读本科生,含户籍未迁至黄山市内就读学校的;

  (四)就读于外省(市、区)普通高等学校、户籍在黄山市的2022届全日制毕业生、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和全日制专升本在读本科生;

  (五)驻黄山市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六)持有有效黄山市公安机关签发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有效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黄山市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

  二、时间安排及认定机构

  (一)时间安排

  2022年上半年黄山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统一安排两个批次。

  市教育局第一批次时间安排

  网上报名时间:4月11日至4月22日17时,本次网上报名面向已经取得合格学历毕业证书的申请人。符合黄山市申请条件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全日制专升本在读本科生,使用已经取得的合格学历申请认定。

  体检时间:4月15日至4月29日;

  现场确认时间:5月18日至5月20日。

  市教育局第二批次时间安排

  网上报名时间:6月13日至6月24日17时,本次网上报名面向所有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符合黄山市申请条件的普通大中专院校2022届全日制毕业生统一在此时段进行网上报名。

  体检时间:6月15日至6月28日;

  现场确认时间:7月4日至7月6日。

  (二)认定机构

  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黄山市教育局(联系电话:0559-2522753)认定;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户籍(或居住证等)所在地各区县教育局认定。

  各县(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联系电话、通信地址、公告发布网址详见《黄山市各县(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联系方式及公告发布网址一览表》(附件)。

  三、认定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符合安徽省直接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员,申请教师资格应当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

  持有《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申请人员,申请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皖教师〔2013〕9号)规定的相应学历,即: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或学前教育专业中等师范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5.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三)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并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等体检相关通知可在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页面(http://jszg.hfnu.edu.cn)“政策法规”栏目查看。

  (四)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其中,申请中职、中小学语文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申请小学全科教师资格且将从事小学语文学科教学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

  普通话证书在安徽省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目前不设有效期。

  安徽省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方式、报名时间,普通话证书遗失补办等常见问题汇总可登陆“安徽语言文字培训测试网”(http://ahywpc.ahedu.gov.cn/showarticle.asp?id=1063)相关页面查看。

  四、认定流程

  (一)网上申报

  1.网上申报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安排两个批次,第一批为4月11日至4月22日17时,第二批为6月13日至6月24日17时。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须根据实际需求选定批次,并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网上注册、报名。

  2.网上申报注意事项

  (1)牢记个人注册信息,以确保能够在网报时限内正常登录认定申报系统及时更正错误信息。中小学教师资格网上报名由阅读网上申报协议、填写身份信息、选择认定机构、填写认定信息、确认申报信息、阅读注意事项、提交认定申请、申报提醒等步骤组成,报名完成时,在“申报提醒”界面会以红色字体提示“报名成功”,同时生成报名号。报名成功后,在业务平台页面,找到“教师资格认定信息”模块,点击其右侧的“查询报名信息”按钮,将会出现本次报名信息。在“操作”选项下,可以查看、修改报名信息。报名操作流程详细介绍,可以在“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使用帮助”栏目下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查看。

  (2)严格按照网页上的要求规范填写申报信息,经确认无误后方可提交。电子照片上传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上传格式为JPG格式,小于190K,分辨率宽度大于290像素并小于300像素,高度大于408像素并小于418像素,须与办理教师资格证书照片同版,不要求与考试报名时为同板)。

  (3)请点击个人承诺书图片,通过手机浏览器、微信、支付宝或其他扫码工具扫描页面中弹出的二维码,并在手机端手写签名。提交签名后,点击网页端的“已提交”按钮,查看签名合成后的效果。如需修改,可点击合成后的图片,重新获取二维码。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在网上申报过程中,选择“认定机构”和“现场确认点”时应选择“黄山市教育局”。网上申报成功后,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将相关申请材料送达黄山市教育局进行现场确认。申请认定初级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人员选择相应区县教育局。

  (二)体检安排

  网上报名成功后,申请人下载《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自行前往体检。

  体检表见附件,双面打印,在表中粘帖相片处粘帖与网上申报时提供的电子相片同版的一寸普通相片。体检表上的结论应明确填写“合格”或“不合格”,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体检结论当前认定批次有效),体检表上的照片务必加盖体检医院相关公章方为有效。不符合以上要求的体检表一律不予受理。

  本次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申请人可到市教育局、各区县教育局指定医院之一参加体检。

  黄山市教育局指定的体检医院为黄山首康医院(地址:黄山市屯溪区梅林大道58号,联系电话:0559-2177188),第一批体检时间为2022年4月15日至4月29日,第二批次体检时间为6月15日至6月28日。各批次申请人员务必携带身份证、体检表于规定时间内自行前往黄山首康医院进行体检(周一至周六上午7:30开始,10:00停止抽血,要求空腹;下午不安排体检),体检结论三到五个工作日后可领取。各区、县教育局指定的体检医院及体检方式见区县教育局当次认定公告。

  体检时须落实疫情防控要求,申请人在体检前申领“安康码”,体检当天“安康码”为绿码,“行程码”无异常,安徽省外及省内疫情发生地来黄人员,需提前向到达地社区(村)报备,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后,提供48小时内核酸阴性报告方可体检,并佩戴口罩、接受现场测量体温。具体防疫要求以当地防疫部门实时政策为准。

  (三)现场确认

  申请人在网上申报完成后,应及时查阅相应认定机构网站上发布的认定公告,在规定时间内前往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现场确认点提交相关申请材料,服从疫情防控安排,有序进行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

  第一批次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现场确认时间为5月18日至5月20日,第二批次现场确认时间为7月4日至7月6日。

  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段内前往黄山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延安路55号404办公室,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提交相关材料。按当前疫情防控要求,申请人在现场确认前申领“安康码”,确认当天“安康码”为绿码,“行程码”无异常,安徽省外及省内疫情发生地来黄人员,需提前向到达地社区(村)报备,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后,提供48小时内核酸阴性报告,并佩戴口罩且经现场测量体温额温≤36.8℃(或腋温≤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行现场确认。具体防疫要求以当地防疫部门实时政策为准。

  2.现场确认提交材料

  现场确认时须提交的材料如下:

  (1)身份证(在有效期内)原件。

  (2)户口簿原件,或黄山市居住证原件,或学生证原件等。

  向户籍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的,提供户口簿原件;

  向居住证签发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的,提供有效居住证原件;

  向就读学校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的,提供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应届毕业生已经毕业并获得学历证书的,提供学历证书原件。

  驻黄山市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由所属部队相关部门出具的申请人隶属该驻黄山市部队的人事关系证明。

  港澳台居民需提供有效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

  (3)学历证书原件(经在线核验通过的,现场确认时无需提供)。

  申请人的高等教育学历信息不能通过系统比对的,现场确认需同时提供学历证书原件、通过学信网查验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机构(省政务服务中心安徽省教育厅窗口,联系电话0551-62999735)查验后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持有港澳台学历的申请人,现场确认时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持有国外学历的申请人,现场确认时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

  尚未取得学历证书的2022届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毕业生在报名环节“同步学籍”。高等教育学籍信息不能通过系统比对的,现场确认需提供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包含在读期间全部所学课程的学业成绩单(盖教务部门章,其余章无效)。对符合申请条件的,予以受理,在其取得毕业证书后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经在线核验通过的,现场确认时无需提供),否则应提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5)《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经在线核验通过的,现场确认时无需提供),否则应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原件。

  符合《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政策解释口径》(见附件)直接认定条件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师范专业毕业生须提交本人人事档案中由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毕业生成绩登记表(含在学期间修学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成绩)、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复印件各一份,并加盖档案管理机构(部门)印章。

  (6)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

  (7)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标准证件照,与网上报名电子照片同版,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字迹要求工整清晰,用于办理教师资格证书)。

  (8)申请人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另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

  (9)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须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如港澳居民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需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提供函件的,与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联系出具。

  (四)审查认定

  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在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日起30个法定工作日内做出资格认定结论,并通过各级教育局各自的门户网站进行公示。

  (五)颁发证书

  经认定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应按照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的通知要求,按时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五、其他事项

  (一)整个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过程中,所有环节涉及的事项均在各级教育局各自的门户网站上发布相关通知公告,请各位申请人予以密切关注,并严格按照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发布的通知公告要求操作。

  (二)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三)纳入改革范围内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凭《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免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程序不变。

  (四)符合安徽省直接认定条件的人员,指截止到2013年12月31日在校就读和已经毕业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师范专业学生,可以按原办法直接申请认定任教学科与其所学专业相一致的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任教学科与其所学专业不一致的教师资格时,须参加国家教师资格考试。

  (五)符合申请条件、尚未取得学历证书的普通大中专院校2022届全日制毕业生的认定申请,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予以受理,在其取得毕业证书后认定相应教师资格。

  (六)根据《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政策解释口径》第七条,妊娠期的申请人可免检孕妇不宜的体检项目,在其他可检测项目合格的情况下,视为体检合格,但需由主检医生在体检表上签署妊娠情况说明。申请人在提交体检合格证明时需附上妊娠反应为阳性的检测报告或围产检查档案等证明材料。

  (七)公告中提及的安徽省相关政策文件可前往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网页(http://jszg.hfnu.edu.cn/)查看。

  (八)同一申请人在同一自然年度内只能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附件:1.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政策解释口径

  2.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适用小学、初中、高中、中职)

  3.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适用幼儿园)

  4.黄山市各县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联系方式及公告发布网址一览表

  5.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流程图

  6.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

  黄山市教育局

  2022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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