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下半年霍邱县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 时间:
- 2021-10-20 11:22:59
- 作者:
- 陈老师
- 阅读:
- 来源:
- 安徽教师资格证
一、时间安排
根据安徽省统一部署,2021年下半年霍邱县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时间统一安排为10月18日至10月29日17时。
二、认定范围对象
(一)认定范围
县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受理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申请;受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委托受理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申请,经霍邱县教育行政部门现场确认审查后,报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二)认定对象
认定对象是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须在有效期内)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或符合霍邱县直接认定条件的人员,包括:
(1)户籍在霍邱县的人员;
(2)持有有效霍邱县居住证的人员;
(3)就读于外省(市、区)普通高等学校、户籍在霍邱县全日制专升本在读本科生、全日制在读研究生;
(4)驻霍邱县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5)持有有效霍邱县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国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有效中国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地区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霍邱县学习、工作和居住的中国港澳台居民。
三、认定地点及机构
(一)认定地点
申请人可在户籍所在地,或居住证签发地中选择一地申请认定。
驻霍邱县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可在所属部队驻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中国港澳台居民持有安徽省六安市霍邱县公安机关签发且在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无犯罪记录,在居住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中国港澳台居民持有有效期内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地区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无犯罪记录,可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二)认定机构
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霍邱县教育局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经霍邱县教育行政部门现场确认环节审查后,报六安市教育局认定。
四、认定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符合霍邱县直接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员,申请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
持有《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申请人员,申请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皖教师〔2013〕9号文件印发)规定的相应学历。
(三)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并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等通知文件可在安徽省教育厅网站(http://jyt.ah.gov.cn/)搜索查看。
(四)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其中,申请中小学语文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申请小学全科教师资格且将从事小学语文学科教学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
安徽省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方式、报名时间,普通话证书遗失补办等常见问题汇总可登录“安徽语言文字培训测试网” (http://ahywpc.ahedu.gov.cn)查看。
五、认定流程
(一)网上申报
2021年下半年霍邱县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及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网上报名时间统一安排为10月18日至10月29日17时。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网上注册、报名。
网上申报过程中,申请人须下载打印《个人承诺书》,由本人如实承诺、签名,拍照后按要求上传,现场确认时不需要提交;上传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的电子照片(上传格式为JPG/JPEG格式,不大于190K,须与办理教师资格证书照片同版)。
中小学教师资格网上报名由阅读网上申报协议、填写身份信息、选择认定机构、填写认定信息、确认申报信息、阅读注意事项、提交认定申请、申报提醒等步骤组成,报名完成时,在“申报提醒”界面会以红色字体提示“报名成功”,同时生成报名号。报名成功后,在业务平台页面,找到“教师资格认定信息”模块,点击其右侧的“查询报名信息”按钮,将会出现本次报名信息。在“操作”选项下,可以查看、修改报名信息。
(二)现场确认
霍邱县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现场确认、审查时间为2021年10月25日—11月5日(正常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现场确认地点:霍邱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教育局窗口(城关镇蓼城路和卧阳路交叉口)。
联系电话:0564-2717079、2717080
申请人在网上申报完成后,在规定时间内前往现场确认点提交相关申请材料,服从疫情防控安排,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申请人在2021年10月25日前申领“安康码”,现场确认当天“安康码”为绿码、佩戴口罩且经现场测量体温额温≤36.8℃(或腋温≤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现场确认点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按照“错时错峰、防止聚集”的要求,有序进行现场确认。未按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的,视为申请人自动放弃,逾期不予受理。
现场确认时须提交如下材料:
(1)身份证(须在有效期内)原件。
(2)户口簿原件,或霍邱县居住证原件。
①向户籍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的,提供户口簿原件;
②向居住证签发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的,提供有效霍邱县居住证原件;
③驻霍邱县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由所属部队相关部门出具的申请人隶属该驻霍邱县部队的人事关系证明。
④中国港澳台居民需提供有效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地区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
(3)学历证书原件。
全日制专升本在读本科生、全日制在读研究生提供已经取得的相应合格学历。
申请人的高等教育学历信息不能通过系统比对的,现场确认需同时提供通过“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查验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机构(省政务服务中心安徽省教育厅窗口,联系电话0551-62999735)查验后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否则不予审核通过。
中国港澳台学历需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需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5)参加国考人员,提交《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参加国考人员提供通过中国教育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下载、打印的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经由系统在线核验)。
符合免试认定条件的2021届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提交《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原件,《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经由系统在线核验。
符合直接认定条件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师范专业毕业生须提交本人人事档案中由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毕业生成绩登记表(含在学期间修学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成绩)、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复印件各一份,并加盖档案管理机构(部门)印章。
(6)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
按照疫情防控关于“错时错峰、防止聚集”的要求,今年不集中统一组织教师资格认定体检。
申请人在霍邱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教育局窗口现场确认审查通过后,领取《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或《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幼儿园)》及《霍邱县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体检须知》材料,于现场确认期间(10月25日—11月5日)的每天上午时间段,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体检照片到县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具体体检时间、地点、体检要求详见《体检须知》)。申请人体检结束后将《体检表》交至指定体检医院的体检中心,由体检医院在《体检表》上明确填写体检结论为“合格”或“不合格”,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体检当次有效)。体检照片须与网报时上传的电子证件照同一底版。
(7)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3张 (须与网上报名电子照片同版,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申请任教学段学科,用于办理教师资格证书)。
(8)申请人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
(9)中国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须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
无犯罪记录证明由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其中中国港澳居民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需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提供函件的,通过认定机构与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联系出具。
申请人提供以上材料时(第1项材料和相关证件原件除外),请依序装订成册。特别强调,申请人网上报名成功后务必携带申请材料至现场确认,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需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规定的时限内完善材料,否则不予受理。
上述材料中,申请人的学历证书、《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须在有效期内)、《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经“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比对成功、核验通过的,现场确认时无需出示相关原件(或打印件)。对于系统核验未通过的,现场确认时除提交相关证书原件、复印件外,还需提交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规定的相关证明,否则不予审核通过。
(四)资格认定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根据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意见,在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日起30个法定工作日内做出资格认定的结论并公示。在认定工作开展期间,申请人可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查看当前认定状态等信息。
(五)证书颁发
经认定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应按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的通知要求,按时到指定地点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份,其中《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需递交给本人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归入本人人事档案。
六、其他事项
(一)根据《安徽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教秘师〔2020〕81号)、《安徽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届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师(2021)8号),招收教育类研究生、公费师范生的高等学校从2021年起可参加免试认定改革。
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凭身份证明、学历证书、《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体检合格证明等材料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程序不变。
(二)符合安徽省直接认定条件的人员,指截止到2013年12月31日在校就读和已经毕业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师范专业学生,可以按原办法直接申请认定任教学科与其所学专业相一致的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任教学科与其所学专业不一致的教师资格时,须参加国家教师资格考试。
(三)根据《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政策解释口径》第七条,妊娠期的申请人可免检孕妇不宜的体检项目,在其他可检测项目合格的情况下,视为体检合格,但需由主检医生在体检表上签署妊娠情况说明。申请人在提交体检合格证明时需附上妊娠反应为阳性的检测报告或围产检查档案等证明材料。
(四)公告中提及的安徽省相关政策文件可前往安徽省教育厅网站(http://jyt.ah.gov.cn/)、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网页(http://jszg.hfnu.edu.cn/)查看。其他未尽事宜以我县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发布的通知公告为准,请申请人务必及时查阅,以免错过认定机构的工作安排。
(五)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凡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霍邱县教育局
2021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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