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上半年蚌埠龙子湖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及现场确认公告(第二阶段)
- 时间:
- 2021-06-24 16:56:22
- 作者:
- 邹老师
- 阅读:
- 来源:
- 安徽教师资格证
一、体检
申请人在网上申报完成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前往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
(一)体检时间
第二阶段网上报名成功人员体检时间:2021年6月18日至6月30日(周日休息)。
(二)体检地点
蚌埠市第二人民医院体检中心
地址:蚌山区新地城市广场商业区4号楼(东海大道与延安路交叉口银泰城向南第一红绿灯再向西100米)
交通路线:
1.乘公交车坐138、121到银泰城下步行,延安南路银泰城向南200米,右转富民路向西100米。
2.乘公交车坐125、106,到蚌埠市第二人民医院体检中心站下车即到。
(三)注意事项
1.参加体检前两日宜正常清淡饮食,勿饮酒,避免剧烈运动。糖尿病、高血压、心脏病、哮喘等慢性疾病患者,请将平时服用的药物携带备用,受检日建议不要停药。女性特别注意:不要穿连衣裙、连裤袜、带亮片的上衣及长靴;怀孕或可能已受孕的女士不做X光(CT)检查;女性月经期体检时请告知医护人员,记录备注。
2.检查当日早晨需禁食、禁水 (8小时以上),申请人体检当日携带本人身份证,按照医院导医护士的安排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后,将体检表交医院收回。医院根据体检结果,给出体检结论。
3.医院给出体检结论后,申请人自行前往医院领取体检表。现场确认时需交给工作人员。
体检预约电话:0552-3366789,15855750872。
二、现场确认
网上报名结束后,申请人须按规定时间到现场提交相关申请材料,服从疫情防控安排,必须佩戴口罩,有序进行现场确认。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现场确认等环节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一)现场确认时间:
申请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人员,由蚌埠市龙子湖区教育体育局现场确认,第二阶段现场确认时间为:
7月6日至7月8日,上午8:30-11:00,下午14:30-17:00。
(二)现场确认地点:
第二阶段现场确认地点在龙子湖区政务服务大厅(地址:蚌埠市治淮路706号)。
联系电话:0552-3040268,0552-3040705
(以上电话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三)现场确认时须提供如下材料:
①身份证(在有效期内)原件。
②户口簿原件,或居住证原件,或学生证原件等。
向户籍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的,提供户口簿原件;
向居住证签发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的,提供有效蚌埠市龙子湖区居住证原件;
向就读学校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的普通大中专院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在读研究生,提供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应届毕业生已经毕业并获得学历证书的,提供学历证书原件。
港澳台居民需提供有效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
驻蚌埠市龙子湖区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由所属部队相关部门出具的申请人隶属该驻蚌埠市龙子湖区部队的人事关系证明。
③学历证书原件(经在线核验通过的,现场确认时无需提供);
申请人的高等教育学历信息不能通过系统比对的,现场确认需同时提供通过“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查验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机构(省政务服务中心安徽省教育厅窗口,联系电话0551-62999735)查验后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尚未取得学历证书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的高等教育学籍信息不能通过系统比对的,现场确认需提供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包含在读期间全部所学课程的学业成绩单(院系盖章无效)。对符合申请条件的,予以受理,在其取得毕业证书后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港澳台学历需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需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
④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经在线核验通过的,现场确认时无需提供)。
普通话证书在安徽省申请教师资格时目前不设有效期。
⑤《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需通过系统在线核验,现场确认时无需提供。
符合直接认定条件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师范专业毕业生须提交本人人事档案中由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毕业生成绩登记表(含在学期间修学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成绩)、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复印件各一份,并加盖档案管理机构(部门)印章。
⑥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体检表上的结论应明确填写“合格”或“不合格”,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体检当次有效)。
⑦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1张(与网上报名电子照片同版,背面写明认定学科、姓名、身份证号,用于办理教师资格证书)。
⑧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须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
无犯罪记录证明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其中港澳居民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需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提供函件,通过认定机构与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联系出具。
其余未尽事宜以及其他认定工作安排请自行查阅《蚌埠市龙子湖区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公告网址http://www.bblzh.gov.cn/xwzx/gsgg/4979241.html)。
蚌埠市龙子湖区教育体育局
2021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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