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秋季阜阳临泉县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 时间:
- 2019-09-29 09:52:44
- 作者:
- 万老师
- 阅读:
- 来源:
- 安徽教师资格证
一、认定范围及对象
1.认定范围。
我县受理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高中、中职教师及以上资格请向阜阳市教育局、省教育厅申请。
2.认定对象。
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并在有效期内的人员;符合《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政策解释口径》直接认定条件的其他人员。申请人在同一年份内只能申请认定一个教师资格。
上述人员申请认定学科,国考人员须与合格证明学科一致,直接认定人员须与所学专业、培养层次一致。
二、认定条件
1.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有我县户籍或已办理我县有效居住证。
港澳台居民持有安徽省公安机关签发且在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无犯罪记录,可在居住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港澳台居民持有有效期内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无犯罪记录,可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驻临泉现役军人也可以凭相关证件(证明)在我县申请认定相应教师资格。
2.应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3.应具有《教师法》和《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实施细则的通知》所规定的国民教育系列相应学历。
4.应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并经临泉县人民医院体检合格。
5.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其中,申请中小学语文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者,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
三、时间安排
1.网上报名。
10月8日-10月12日(报名系统开放时间为每天的7:00-24:00)。申请人在上述时段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
2.体检。
10月9日-10月15日(早晨空腹后,请合理安排体检时间)。
3.现场确认
10月15日-10月16日,上午8:30-11:30和下午2:30-17:30。
临泉县教师资格认定咨询QQ群:675039239,相关认定信息将在群中发布,请及时加入。
四、认定程序
1.网上报名。
申请人在上述网上报名时段内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认真阅读网站通知,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教师资格申请报名。
报名前请准备好符合要求的本人近期电子版清晰证件照(照片类型须为.jpg,宽114像素、高156像素,文件大小不超过200KB,背景为蓝色或白色,不得使用美颜照或大头贴)。报名过程中需下载个人承诺书,并按要求打印签字上传(须预览时文字部分和签名显示完整方为合格)。
2.集中体检。
申请人从临泉公告发布网站下载《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见本通知附件,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者有专门体检项目),填写粘贴照片后,携带本人身份证按上述日程到临泉县人民医院体检中心进行体检(县医院西门三楼)。(注意:体检表正反两面打印在同一张A4纸上)。
3. 现场确认及资格审查。
体检合格后,申请人本人将体检表带回随同其他必备材料一起在规定时间到行政服务中心教育局窗口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需初验以下材料:
(1)身份证(在有效期内)原件。
(2)户口簿原件,或临泉县居住证原件(居住证明不视为居住证);港澳台居民需提供有效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驻临军人提供现役军人证明。
(3)学历证书原件。
申请人的高等教育学历信息不能通过系统比对的,现场确认需同时提供通过学信网或学历认证机构(省政务服务中心安徽省教育厅窗口,联系电话0551-62999735)查验后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5)中国教育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的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6)《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体检表上的结论应明确填写“合格”或“不合格”,并加盖临泉县人民医院公章(体检当次有效)。
(7)近期一寸免冠彩色清晰证件照片1张(与网上报名电子照片同版,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用于办理教师资格证书)。
(8)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须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
无犯罪记录证明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其中港澳居民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需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提供函件的,与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联系出具。
上述材料中,申请人的学历证书、《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信息填写并经“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比对成功、校验通过的,现场确认时无需出示相关原件(或打印件)。
现场确认网络工作时间将于确认时段最后一天17:30关闭,请申报人员务必备齐所需的所有材料按时参加现场确认,逾期恕不受理。凡未到现场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
县行政服务中心教育局窗口确认点地址:县工业园区建设路西好迪产业园D幢二楼第三厅。联系电话:0558-6516287。
4.资格认定。
根据县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意见,在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日起30个法定工作日内做出资格认定的结论,认定结果将及时在安徽临泉教育微信公众号和相关QQ群中发布。
5.颁发证书。
经认定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12月底前后,到行政服务中心教育局窗口确认点领取教师资格证,不再另行通知。
六、其他事项
1.符合安徽省直接认定条件的人员,指截止到2013年12月31日在校就读和已经毕业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师范专业学生,可以按原办法直接申请认定任教学科与其所学专业相一致的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任教学科与其所学专业不一致的教师资格时,须参加国家教师资格考试。
2.根据《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政策解释口径》第七条,妊娠期的申请人可免检孕妇不宜的体检项目,在其他可检测项目合格的情况下,视为体检合格,但需由主检医生在体检表上签署妊娠情况说明。申请人在提交体检合格证明时需附上妊娠反应为阳性的检测报告或围产检查档案等证明材料。
3.相关认定政策文件以及体检标准可前往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网页(http://jszg.hfnu.edu.cn/)查看。
4.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uploadfile/2024/0328/20240328114418107.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