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春季安徽教师资格证安庆望江县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
- 时间:
- 2019-04-16 10:42:39
- 作者:
- 胡老师
- 阅读:
- 来源:
- 安徽教师资格证
2019上半年安徽省教师资格春季认定工作已经正式展开,但是认定实际是由地区教育机构组织,每个地区都不尽相同,为此安徽教师证考试网为考生整理出了全部认定信息。
点击查看:2019上半年安徽省各地市教师资格证认定时间公告汇总
望江县2019年春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
根据《安徽省2019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和《2019年春季安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要求,现将2019年春季望江县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
2019年春季我县申报教师资格受理及认定的界限为:受理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
二、网上报名
网上申报分为2个阶段,第一阶段:2019年4月15日至4月26日8:00-17:30(正常工作日);第二阶段:2019年6月19日至6月21日8:00-17:30(正常工作日),参加5月份国考并通过的考生请在第二个阶段申报。
报名网站:中国教师资格网。网上报名结束后,网上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三、认定条件
(一)认定对象
望江县2019年面向社会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对象是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符合安徽省直接认定条件的人员,包括:
1.户籍在望江县内的人员;
2.持有有效望江县居住证的人员;
3.户籍在望江县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在读研究生;
4.持有有效望江县公安机关签发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有效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望江县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三)具有《教师法》规定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具体如下:
1.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四)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并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等相关文件通知可在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页面“政策法规”栏目查看。
(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其中,申请中职中小学语文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
安徽省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方式、报名时间,普通话证书遗失补办等常见问题汇总可登陆“安徽语言文字培训测试网”相关页面查看。
四、认定流程
(一)网上申报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
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网上注册、报名及认定进度查询。网上申报过程中,申请人须下载打印《个人承诺书》,由本人签名拍照后按要求上传,现场确认时不需要提交。
(二)体检
体检时间: 申请人员自行进行体检,时间在网上报名开始后到现场确认前都可以。
体检地点:望江县人民医院体检中心
体检要求:网上下截体检表填好,贴上照片。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用修改后的教育部教师资格新的体检标准。
(三)现场确认
确认时间:第一阶段时间为2019年4月24日至4月26日;第二阶段时间为2019年6月19日至6月21日,
确认地点:望江县教育局三楼人事股。特别提醒广大申请人,现场确认时间为三天,合理安排好自己时间,尽量避开第一天集中到来出现高峰时段排长队,工作时间为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现场确认时须提交的材料如下:
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前往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现场确认点提交相关申请材料。现场确认时须提交的材料如下:
1.身份证(在有效期内)原件。
2.户口簿原件,或安徽省居住证原件,或学生证原件;港澳台居民需提供有效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
①向户籍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的,提供户口簿原件;
②向居住证签发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的,提供有效居住证原件;
③向就读学校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应届毕业生,提供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3.学历证书原件;尚未取得学历证书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提供在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上查验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对符合申请条件的,予以受理,在其取得毕业证书后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申请人的高等教育学历信息不能通过系统比对的,现场确认需同时提供通过学信网或学历认证机构(省政务服务中心安徽省教育厅窗口,联系电话0551-62999735)查验后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国(境)外学历需同时提交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
申请人的高等教育学籍信息不能通过系统比对的,现场确认需提供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包含在读期间全部所学课程的学业成绩单(院系盖章无效)。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普通话证书在安徽省申请教师资格时目前不设有效期。
5.参加国考人员提供通过中国教育考试网/查询、下载、打印的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符合直接认定条件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师范专业毕业生须提交本人人事档案中由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毕业生成绩登记表含在学期间修学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成绩、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复印件各一份,并加盖档案管理机构部门印章。
6.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幼儿园》可在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网页/“资料下载”栏目中下载使用,体检表上的结论应明确填写“合格”或“不合格”,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体检当次有效。
7.近期小二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1张与网上报名电子照片同版,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用于办理教师资格证书。
8.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须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
无犯罪记录证明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其中港澳居民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需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提供函件的,与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联系出具。
上述材料中,申请人的学历证书、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信息填写并经“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比对成功、校验通过的,现场确认时无需出示相关原件(或打印件)。
五、其他事项
(一)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根据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意见,在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日起30个法定工作日内做出资格认定的结论并公示。在认定工作开展期间,申请人可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查看当前认定状态等信息。
(二)符合安徽省直接认定条件的人员,指截止到2013年12月31日在校就读和已经毕业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师范专业学生,可以按原办法直接申请认定任教学科与其所学专业相一致的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任教学科与其所学专业不一致的教师资格时,须参加国家教师资格考试。
(三)根据《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政策解释口径》第七条,妊娠期的申请人可免检孕妇不宜的体检项目,在其他可检测项目合格的情况下,视为体检合格,但需由主检医生在体检表上签署妊娠情况说明。申请人在提交体检合格证明时需附上妊娠反应为阳性的检测报告或围产检查档案等证明材料。
(四)公告中提及的安徽省相关政策文件可前往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网页查看。
(五)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六、发证时间
发证时间:第一阶段时间为5月22日至5月24日;第二阶段时间为6月26日至6月28日,如有变化另行通知,地点为:望江县教育局三楼人事股。
关于教师资格面试常见问题解答.doc
问:现行教师资格认定流程的详细内容?
答:安徽省自2015年底开始实施教师资格国考制度,申请教师资格的流程为:申请参加教师资格国考笔试,成绩合格后申请参加教师资格国考面试(笔试成绩合格方能报面试),成绩合格后取得教师资格国考合格证明(电子证书),再申请相应的教师资格。
国考笔试和面试每年举办2次,上半年和下半年各1次。笔试和面试的报名时间由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中心确定,笔试一般是每年的1月份和9月份报名, 3月份和11月份考试,面试一般是每年3月份和11月份报名,5月份和来年1月份面试,报名网站: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
教师资格认定一年2次,上半年在4月初开始,下半年在10月初开始,申请网站:中国教师资格网,网上报名结束后,网上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无法登陆。
问:国考笔试面试和认定机构如何确定?
答:国考笔试面试由地市一级教育行政部门承担,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不承担此项工作。我市笔试考点均设置在安庆市城区学校;面试考点设置在安庆市相关高校(依高校所在地确定)。
教师资格认定安庆市教育体育局负责高级中学及中职类教师资格的认定;各县(市、区)教育局负责初级中学、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的认定。
问:国考面试申报人如何提供材料?
答:申报人可以根据自身的情况,按照省厅划分的4种类型进行选择 (选择其一即可),并提交相应的材料。
1.安徽省内户籍的社会考生:
(1)考生本人户口薄原件、复印件;
(2)考生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考生本人相关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课教师资格面试的考生提供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的原件、复印件。
2.人事关系在安徽省的社会考生:
(1)考生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由人事关系管理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原件;
(3)考生本人相关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课教师资格面试的考生提供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的原件、复印件。
3.安徽省内普通高等学校(户籍未迁至安徽省的也可报考)全日制三年级及以上在读学生(含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专升本大四学生)和全日制在读研究生:
(1)考生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学生证原件、复印件;
(3)考生本人就读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证明格式在附件2中下载)。
4.户籍在安徽省,就读于外省市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三年级及以上在读学生(含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专升本大四学生)和全日制在读研究生
(1)考生本人户口薄原件、复印件;
(2)考生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学生证原件、复印件;
(4)考生本人就读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证明格式在附件2中下载);
问:教师资格认定申报人如何提供材料?
答:申请人在网上申报完成后,应及时查阅相应认定机构网站上发布的认定公告,在规定时间内前往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现场确认点提交相关申请材料,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须提交如下材料:
(1)身份证(在有效期内)原件。
(2)户口簿原件,或安徽省居住证原件,或学生证原件;港澳台居民需提供有效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
①向户籍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的,提供户口簿原件;
②向居住证签发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的,提供有效居住证原件;
③向就读学校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应届毕业生,提供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3)学历证书原件;尚未取得学历证书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提供在学信网上查验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对符合申请条件的,予以受理,在其取得毕业证书后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申请人的高等教育学历信息不能通过系统比对的,现场确认需同时提供通过学信网或学历认证机构(省政务服务中心安徽省教育厅窗口,联系电话0551-62999735)查验后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国(境)外学历需同时提交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
申请人的高等教育学籍信息不能通过系统比对的,现场确认需提供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包含在读期间全部所学课程的学业成绩单(院系盖章无效)。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普通话证书在安徽省申请教师资格时目前不设有效期。
(5)参加国考人员提供通过中国教育考试网查询、下载、打印的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符合直接认定条件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师范专业毕业生须提交本人人事档案中由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毕业生成绩登记表(含在学期间修学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成绩)、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复印件各一份,并加盖档案管理机构(部门)印章。
(6)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幼儿园)》(可在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网页http://jszg.hfnu.edu.cn/“资料下载”栏目中下载使用),体检表上的结论应明确填写“合格”或“不合格”,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体检当次有效)。
(7)近期小二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1张(与网上报名电子照片同版,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用于办理教师资格证书)。
(8)申请人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
(9)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须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
无犯罪记录证明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其中港澳居民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需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提供函件的,与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联系出具。
上述材料中,申请人的学历证书、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信息填写并经“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比对成功、校验通过的,现场确认时无需出示相关原件(或打印件)。
问:在外省考的笔试,能不能回安庆参加面试?
答:只要户籍是安庆市的(含县区),都可以在安庆申报面试。
问:错过申报时间,能不能补报?
答:由于报名网站是由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中心统一开放和关闭,一旦错过申报时间,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中心关闭网站申报功能就不能再申报。在认定和缴费环节也是如此。
问:申报人是安庆户籍,能不能在其他(工作或学习)地市参加面试?
答:由于各地对受理申报材料要求不一致,所以要向拟申请面试的地市进行咨询。
问:现场确认可不可以由他人代办?
答:确因工作及学习时间冲突,申请人不能本人到场确认的,可以通过写委托函的形式,将所有材料交委托人进行办理。
其他事项:
(一)符合安徽省直接认定条件的人员,指截止到2013年12月31日在校就读和已经毕业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师范专业学生,可以按原办法直接申请认定任教学科与其所学专业相一致的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任教学科与其所学专业不一致的教师资格时,须参加国家教师资格考试。
(二)根据《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政策解释口径》第七条,妊娠期的申请人可免检孕妇不宜的体检项目,在其他可检测项目合格的情况下,视为体检合格,但需由主检医生在体检表上签署妊娠情况说明。申请人在提交体检合格证明时需附上妊娠反应为阳性的检测报告或围产检查档案等证明材料。
(三)公告中提及的安徽省相关政策文件可前往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网页查看。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各市教育局网站发布的通知公告,请考生务必及时查阅,以免错过认定机构的工作安排。
(四)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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