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安徽教师资格证考试面试考官遴选工作的通知
- 时间:
- 2019-04-25 14:00:19
- 作者:
- 胡老师
- 阅读:
- 来源:
- 安徽教师资格证
各县(区)教体局(社会事业局),局属各单位,各中专院校: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师〔2019〕14号)精神,今年增选一批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官,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与条件
(一)范围对象
中小学、幼儿园、中等专业学校骨干教师,市、县教育科学研究所、教研室优秀教研员。
(二)基本条件
1.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国家教育法律法规,熟悉中小学教师资格制度及考试改革政策规定。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公道正派。
3.具有扎实的本学科(领域)专业知识,较强的分析概括能力、判断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4.从事本学科(领域)教学(研究)工作5年以上,中学(含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面试考官一般应具有高级教师(高级讲师)以上教师职务。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考官应具有一级教师(讲师)以上教师职务。
5.年龄在5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二、遴选名额
本次遴选重点推荐学科:幼儿园、美术、中职专业课、中职实习指导。各县(区)各学段、学科(类型)推荐总数原则上不少于15人,重点推荐学科不少于7人;局属各单位推荐总数原则上不少于5人,重点推荐学科不少于2人;中职(中专)学校所开设专业每科至少推荐2人。
为避免重复推荐,已在面试考官库的考官不再推荐。其中,考官证已到期的面试考官,需重新参加培训,培训合格后重新报省教育厅审批。
三、遴选程序
(一)学校推荐。各学校(单位)广泛宣传,公布遴选范围和基本条件,采取个人申报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确定推荐人选报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局属单位直接报市教育局人事科)。
(二)县级初审。各县(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各学校(单位)推荐上报人选进行资格初审,确定推荐人选报市教育局。
(三)市级审核推荐。市教育局对各单位推荐上报的人选进行资格审核,确定的推荐人选报省教育厅进行资格审核合格后进行统一培训(培训时间另行通知),对经培训合格的面试考官颁发考官证书,纳入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官库。
请各单位于2019年4月30日下班前,将面试考官推荐表(附件1,照片处必须粘贴电子照片)和新增面试考官信息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报蚌埠市教师进修学校,电子版发至邮箱:bbjyrsk@163.com。联系人:张恩权、彭慧;联系电话:2044954 3127352。
附件:
1. 《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官推荐表》
2. 《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新增面试考官信息一览表》
3. 《申报面试科目代码与名称对应表》
蚌埠市教育局
2019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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