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安徽滁州市教师资格认定明起网上申报
- 时间:
- 2018-12-21 12:42:47
- 作者:
- 胡老师
- 阅读:
- 来源:
- 安徽教师资格证
认定范围和对象
记者了解到,凡在滁州市内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都在此次教师资格认定的范围之内。认定对象分为两类:符合直接认定条件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师范教育专业毕业人员,即2014年以前入学,且申请与所学专业一致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师范教育专业毕业人员;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人员。
明天起网上申报
依据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我市设置开放时间为2017年3月15日至7月28日,其中网上申报时间段为3月21日至3月31日。即从明天起,符合条件的人员便可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进行教师资格申请报名注册及认定进度查询。需要提醒的是,申请人员务必使用自己常用的“电子邮箱”,以备遗忘密码时找回密码。
现场确认及认定
申报后还需进行现场确认。确认时间及地点以各级认定机构发布的通知和公告为准,具体可登录各地教体局网站进行查询。已经明确的是,申报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现场确认时间为4月10日-4月12日(正常上班时间),地点设在滁州市政务服务中心教体窗口﹙一楼C28、C29﹚。未进行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
据悉,现场确认无误后,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根据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意见,在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日起30个法定工作日内作出资格认定的结论,并告知申请人。经认定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即可到指定地点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两点提醒须注意
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过渡期已于2015年12月31日结束。特别提醒申请人注意:从2016年1月1日起,原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教育学(一)和心理学两科合格证书,不再作为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的依据;符合《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政策解释口径》直接认定条件的师范教育专业毕业生,可以按照原办法直接申请认定任教学科与其所学专业相一致的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任教学科与其所学专业不一致的教师资格时,须参加国家教师资格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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