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淮北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工作的通知
- 时间:
- 2021-06-30 18:51:53
- 作者:
- 邹老师
- 阅读:
- 来源:
- 安徽教师资格证
各县区教育局,各企事业教育主管部门,各有关学校:
为增强教师培训实效,提升教师素质能力,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根据《中共安徽省委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十三五”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20年淮北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工作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标
2020年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工作要紧紧围绕国家、省、市教育改革与发展的中心任务,紧扣教育发展需求和教师成长诉求,以培养造就“四有”好老师为目标,依据“统筹城乡、农村为重,面向全员、突出骨干,按需施训、注重实效”的原则,创新培训模式,优化培训内容,增强培训针对性和实效性,促进教师专业成长,建设适应教育现代化要求的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
二、培训对象
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在职教师
三、培训内容
(一)强化师德教育,坚定立德树人初心使命
1.常态化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巩固深化全市思政课教师、教育工作者专题培训成果,定期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思想政治教育培训,重点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教育,加强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教育,组织教师学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增进教师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
2.开展教师职业道德培训。将师德师风教育列入培训“第一课”,各级各类培训必须设置师德师风培训课程内容,重点学习《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安徽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等,提升教师职业道德水平。
3.加强法治教育和廉洁从教警示教育。重点研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增强教师依法治教、依法执教的意识与能力。组织全体教师学习各地尤其是我市查处的违反师德师风典型案例,对照师德师风要求和典型案例反映的问题自查自纠,严明师德师风行为底线,严防违反师德师风问题发生。
(二)坚持学习强师,提高精准培训组织能力
1.开展在职教师继续教育全员培训。响应疫情防控期间“停课不停学”需求,增设在线教学能力提升、卫生防疫、师生心理辅导等课程,开展远程培训,培训时间24学时。整合师训、教研、电教部门和学科优势学校力量和资源,推广有主题、有课例、有讲座、有研讨的“研训一体化”模式,改进培训内容,开展集中培训,培训时间24学时。以学校为单位,制定符合本校实际的校本培训计划或方案,面向全体教师,开展校本研修,培训时间不少于24学时。
2.落实新任教师三年培养培训规划。分批次分层次抓好新教师岗位培训工作,对2020年新招聘教师,突出师德修养、教学常规、班主任技能等入职必备素质,开展3-5天的入职集中培训;对2019年已参加入职培训的教师,进行跟踪培养,以学校为单位制定新教师跟进式培训方案并实施,为新教师搭建校级、市级展示交流平台。
3.开展骨干教师研修提高培训。围绕考试招生评价改革政策、国家统编教材及课标培训、学生发展核心素养培育与评价、安全教育、劳动教育、中小学班主任等重点领域,围绕音体美英语、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小学科学等紧缺学科,开展骨干教师研修提高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72学时。
4.开展学历提高培训。以中青年教师为重点,持续提升教师学历水平。鼓励教师参加学用一致的在职进修和学历提高培训,重点鼓励支持45周岁以下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通过在职学习、远程教育、自学考试、攻读教育硕士等多种学习途径提高学历水平,实现教师队伍建设的可持续发展。
(三)发挥名师效用,助力教育人才梯队建设
1.发挥名师示范引领作用。加强教育名师、名班主任工作室建设,将名师示范辐射作用作为工作室考核重点,积极融入学科教研员教研活动,多形式组织开展好名师送教、网上教研等活动,促进教师专业成长。发挥正高级教师、特级教师、学科带头人、省市教坛新星、淮北首席名师、全国和省市各级各类教学比赛获奖教师的引领作用,构建“首席名师—名师—提名候任名师”、“特级教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人才梯队。
2.实施未来名师培养工程。开设优秀青年教师培训班,在全市范围内遴选50名左右德才兼备、有培养潜力的年轻骨干教师,纳入本地名师培养体系,进行为期2-3年的重点培养,提升科研能力,生成教育智慧,促进专业发展。建设思政课教师“名师库”,开展中小学思想政治(道德与法治)教育名师培训,建强思政课教师队伍,鼓励思政名师打造本地思政“金课”。优先推荐培训班成员、“名师库”成员、工作室提名侯任名师(名班主任)参加国培示范性项目和省培计划组织的省内外高端研修,培养本土化的专家型教师。
(四)补齐培训短板,促进基础教育均衡发展
1.组织实施“国培计划(2020)”。按照安徽省“国培计划(2020)”有关要求,组织实施“国培计划”中西部项目、幼师国培项目等,提升乡村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能力和校园长领导力,实现乡村教师校长培训全覆盖。突出扶贫攻坚,坚持各类培训项目名额分配均向乡村教师倾斜,带动乡村学校校本研修和教师自主研修。继续开展名师“送教下乡”等活动,让广大农村教师享受优质师训资源。
2.开展幼儿园园长教师专项培训。落实淮北市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7-2020年),开展新一轮幼儿园园长能力提升培训、幼儿园骨干教师素质提升培训,强化非学前教育专业教师专业补偿培训,提高幼儿保教基本技能,更新幼教知识结构和教育理念,建强幼儿园教师队伍。
(五)立足“互联网+教育”,提升教师信息化素养
1.按需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线上培训。疫情防控期间,各县区各校要合理调整培训项目设置和经费预算安排,灵活安排、有效开展教师线上培训,帮助教师掌握所选用平台的使用方法,加强教师在线教学方法和信息技术应用研修。设置心理疏导调适、疫情防控知识、健康卫生教育、信息安全、学生视力保护等培训专题。将家校合作纳入教师培训内容,推进生命教育、感恩教育、责任教育融入家庭教育。
2.推动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2.0工程实施。加强学科教师信息技术应用技能和信息素养提升培训,基于学校信息化设施设备基础条件和应用需要,引导教师拓展“互联网+”在教育教学领域的应用与实践,用好“空中课堂”、“智慧教育”等云平台,提高智慧学校、智慧教室的使用水平。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混合式培训方式,利用线上资源,结合线下研讨,开展信息化教学校本研修,提高教师应用信息技术进行学情分析、教学设计、学法指导和学业评价等的能力。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各县区教育局、各企事业教育主管部门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明确职责,把教师培训工作作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任务,统筹设计,重点推进。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强化管理,组织实施有针对性、实效性的培训,满足教师专业发展需求。各学校要完善组织机构,明确专人负责,合理调整参训学员的教学任务,妥善解决工学矛盾,做好培训的后勤保障工作。具体负责人员要及时做好文件收发、报名参训、信息报送等具体工作,对履职不力、工作拖沓的人员进行严肃问责。
(二)规范培训项目,落实备案制度。实行培训工作计划和培训项目实施方案备案制。各县区教育局要及时梳理区域内教师培训和继续教育情况,研究制定年度培训计划,报市教育局备案。市级培训项目实施方案报省教育厅备案;县(区)级培训项目实施方案报市教育局备案;中小学校校本研修培训方案按照属地原则和隶属关系,报所属教育主管部门备案。未按照淮北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外出学习培训的通知》有关要求进行备案的培训项目,学时不得计入参训教师年度继续教育总学时。
(三)落实经费政策,保障专款专用。各单位要落实好国家、省、市关于中小学校教师培训经费的政策规定,科学规划、合理配置使用培训经费,做到足额保障、专款专用。要厉行节约,杜绝在培训经费收支上违反相关规定,杜绝超标准安排食宿,杜绝一切铺张浪费现象。“国培计划”项目经费的使用和管理,应严格执行《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和《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四)强化过程管理,重视监督检查。各县区教育局、各企事业教育主管部门、各有关学校要严格执行《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等,落实好教师培训计划,扎实开展各项培训并做好学时认定和登记管理工作。培训工作落实情况将作为年度县(区)督导考核、学校工作目标考核、校(园)长考核的重要依据。
全体在职教师须按时足时参训,保证完成每年不低于72学时的继续教育学习任务和不低于30学时的公需科目学习任务。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培训或未经同意中断按规定必须参加的继续教育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由所在学校取消其职务聘任资格,或延缓其职务评聘,继续教育费用全部由本人承担,同时,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证书定期注册。
有关培训院校或机构要提供实施培训项目所须的良好教学条件和后勤保障条件,合理安排培训内容、培训时间,提高教师培训服务水平。培训院校或机构不履行培训协议或不能提供优质服务的,取消今后承办培训资格。
/uploadfile/2024/0328/20240328114418107.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