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蚌埠市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 时间:
- 2018-12-21 10:21:30
- 作者:
- 刘老师
- 阅读:
- 来源:
- 安徽教师资格证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师〔2010〕91号)精神,现将2018年全市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根据省教育厅文件规定的认定程序和条件,对2017年10月以后新增符合“双师型”教师认定条件的教师(含兼职教师)进行初审。
二、局属中等职业学校、市属其他部门办中等职业学校于2018年10月19日之前将本校初审合格的材料,包括教师个人申报表(一式三份)、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学校验证后盖章)、学校汇总信息表(一份),报送市教育局人事科(电子版发送至bbjyrsk@126.com,下同)。
三、各有关县(区)教体局对所属中等职业学校初审合格的材料进行审查并认定,于2018年12月3日前将《安徽省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信息表》汇总报送市教育局人事科(报送纸质材料同时一并报送电子版)。
请各有关县(区)教体局、中等职业学校按照文件要求,认真进行“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不断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我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促进我市职业教育健康有序发展。
联系电话:2044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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